釋義
第2條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私人條例草案 (private bill)指符合以下條件的條例草案 —— (a) 主要是為個人、社團或法團的某些利益,而並非為公眾的利益,作出規定;及 (b) 並非政府法案; 法定語文 (official languages)指《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第3條所指的法定語文。
私人條例草案條例 第2條
釋義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私人條例草案 (private bill)指符合以下條件的條例草案 —— (a) 主要是為個人、社團或法團的某些利益,而並非為公眾的利益,作出規定;及 (b) 並非政府法案; 法定語文 (official languages)指《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第3條所指的法定語文。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