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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編制表

第 3 次修法(107.03.27)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708707913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生效

立法總說明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編制表修正總說明(107.03.27 修正)》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編制表(以下簡稱本編制表)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後,曾於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並溯自同年一月一日生效。茲為配合政府反恐政策需要,新增反恐訓練中心相關業務,基於任務實際需求之考量,爰修正本編制表,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減列醫師員額一人,改增督察。減列醫師員額一人, 二、本編制表附註第二點,配合雇員出缺,修正所列書記員額內其中六人,由留用原職稱之雇員出缺後改置。 三、修正本編制表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