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0940256241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0940085034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保險業申請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審查辦法;新名稱: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