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站)附設收費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 2 次修法(0.10.3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監企字第 101100768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交通部公路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公路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