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六日審計部台審部法字第 1120061136 號令刪除發布第 5 條條文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第五條修正總說明(112.07.06 修正)》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係於八十五年一月九日訂定發布,其後歷經六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有關總決算審核委員會之原有任務,將視業務實際需要改以召開會議方式辦理,爰刪除現行條文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