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報告規定如下: 一、收支決算表。 二、現金出納表或現金流量表。 三、資產負債表。 四、財產清冊。 五、基金收支表。
- 各團體並得視實際需要自行編訂對內會計報告。
- 第一項表報之格式及製表說明如附件一。
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二章 會計報告及會計科目
§ 5–6共 2 條
- 會計科目分為資產、負債、基金暨餘絀、收入、支出五類。
- 前項各類會計科目之名稱及說明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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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共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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