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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三 章 就醫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章 就醫

退除役官兵患病或負傷者,應由輔導會所設榮民醫院免費或減費治療之。

就醫之退除役官兵健愈後,由輔導會依法安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