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患病或負傷者,應由輔導會所設榮民醫院免費或減費治療之。
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4條,退除役官兵如果患病或負傷,應該由輔導會所設立的榮民醫院提供免費或減費治療。 根據上述資料,被告行政院衛生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被判令連帶給付原告一定金額並支付利息,這些支付是基於法律對於退除役官兵患病或負傷者應由榮民醫院提供免費或減費治療的規定。
退除役官兵患病或負傷者,應由輔導會所設榮民醫院免費或減費治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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