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四 章 會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四 章 會議
本局為檢討業務,推進工作,解決各單位處理業務時所發生之困難,並加強業務之協調與聯繫,定期舉行業務檢討會,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組、室、隊、分 (支) 局主管組成之。
本局職員管理,依照公務員服務法之有關規定處理。其考勤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局文書管理,依行政院秘書編印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處理之。
本局事務管理,悉依事務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定辦理。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