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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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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架空供電及通訊線路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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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感應電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6 年 10 月 24 日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三節 感應電壓
§ 53
共 1 條
第 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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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線路與鄰近管路或線路設施間感應電壓之控制,由電業與相關業者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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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架空線路之裝設
§ 50–52
下一節 →
第四節 線路及設備之檢查與測試
§ 54–55
回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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