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看課程介紹
→
搜尋
⌘K
購物車
我的課程
我的書籤
會員
免費註冊
登入
法律人
/
全國法規
/
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
第五章 特定菸品之標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2 年 10 月 13 日
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第五章 特定菸品之標示
§ 10
共 1 條
第 10 條
開啟 ›
輸入之菸品,於進(儲)課稅區或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前,應完成本辦法所定之標示。
← 上一章
第四章 尼古丁焦油含量之標示
§ 8–9
下一章 →
第六章 附則
§ 11–12
回 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全球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學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