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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第 三 節 進修訓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節 進修訓練

進修訓練,係為增進在職技術員工專業技能與知識,以提高勞動生產力所實施之訓練。

進修訓練,由事業機構自行辦理、委託辦理或指派其參加國內外相關之專業訓練。

事業機構辦理進修訓練,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