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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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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9 年 07 月 29 日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第五章 附則
§ 29
共 1 條
第 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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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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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財務報告與揭露
§ 25–28
回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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