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 六 章 附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六 章 附則

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規定之請單、月報表及推薦表之格式,由總處定之。

  1.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2.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