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製造業者委託他廠代工者,其代工廠應符合本法及本標準相關規定。
- 前項代工,製造業者與代工廠應訂定書面契約,明確規範委託事項及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十二章 委託製造或檢驗
§ 52–53共 2 條
製造業者委託研究或檢驗機構代為檢驗者,應訂定書面契約,明確規範委託內容、檢驗品管與相關技術事項,及雙方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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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 52–53共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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