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五款 跨國土功能分區

§ 511

51
申請案件跨二個以上國土功能分區者,應依各該國土功能分區之相關規定辦理。但所占面積未達二公頃且未達申請案件總面積百分之十,經申請人說明無影響原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目的,並經國土計畫審議會同意者,得依所占面積較大國土功能分區之規定辦理。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