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資料來源異動 114.11.17
再生醫療技術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 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自知悉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系統,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 醫療機構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生製劑,致生嚴重不良反應之通報,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之相關規定為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再生醫療技術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全文共 8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4.11.17,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