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條例第十七條訂定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第1條規定,該細則是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七條制定的。 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七條,該組織條例是根據《行政院組織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所制定的,用以規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組織、權限和職責。 這意味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附屬法規,其制定和適用都屬於合法的範疇。根據該細則的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可以進行一些具體的行為,例如制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的作業要點和規定。 參考資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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