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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11 條(心理測驗員、輔導員等人之職責)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書記官、佐理員及執達員隨同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執行職務者,應服從其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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