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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少年保護事件
>
第 一 節 調查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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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36 條
(法定代理人之陳述意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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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
期日
訊問
少年
時,應予少年之
法定代理人
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
輔佐人
陳述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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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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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少年法院之組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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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少年保護事件 §14
開新分頁
第 一 節 調查及審理 §14
開新分頁
第 二 節 保護處分之執行 §50
開新分頁
第 三 節 抗告及重新審理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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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少年刑事案件 §65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附則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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