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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少年保護事件
>
第 一 節 調查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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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40 條
(移送之裁定)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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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少年
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事件有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之情形者,應為移送之裁定;有同條第二項之情形者,得為移送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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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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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少年法院之組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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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少年保護事件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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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調查及審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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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保護處分之執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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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抗告及重新審理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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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少年刑事案件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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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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