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83-2 條(未將紀錄塗銷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前條規定未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塗銷或無故提供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3-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