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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83-2 條(未將紀錄塗銷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前條規定未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塗銷或無故提供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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