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依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規定制定之。
本條例為依照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所制定的。該組織法中規定了中央警察大學的組織架構、職掌等相關條文。根據這條條文,中央警察大學的組織條例便是根據內政部組織法的要求以及條例所訂定。至於組織條例的內容,需要參考內政部組織法的相關條文,方能了解其中詳細的內容。
中央警官學校直隸於內政部,以研究醫察專門學術造就全國警官人材為宗旨。
中央警官學校隸屬內政部,掌管全國警官教育及研究警察專門學術。
本條例依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制定之。
本條例依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及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本條例依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規定制定之。
立法理由原條文後段「‥‥及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字樣刪除。因警察大學係依據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設立,而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七十五年七月二日已修正為第二條第二項)為警察教育之內涵,及由警察教育機構擔任警察教育之相關規定,不宜作為警察大學組織條例制定之依據。
中央警官學校直隸於內政部,以研究醫察專門學術造就全國警官人材為宗旨。
中央警官學校隸屬內政部,掌管全國警官教育及研究警察專門學術。
本條例依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制定之。
本條例依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及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原條文後段「‥‥及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字樣刪除。因警察大學係依據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設立,而警察教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七十五年七月二日已修正為第二條第二項)為警察教育之內涵,及由警察教育機構擔任警察教育之相關規定,不宜作為警察大學組織條例制定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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