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處務會報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各單位主管及指定人員參加。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19條的規定,該處每個月舉行一次處務會報,並且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處長負責主持會議,副處長、秘書、各部門主管和指定人員都可以參加會議。在會議上,將討論相關的事項並作出相應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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