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9

快速跳轉

隊長之權責如下: 一、施政方針、工作計畫之推動、督導及考等決定事項。 二、人事管理業務之決定事項。 三、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之決定事項。 四、指揮監督所屬各單位之工作事項。 五、重要案件或臨時發生重大案件之緊急措施事項。 六、其他有關本隊重要事務之決定或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9條列明了隊長的權責。根據該條款,隊長擁有以下權責: 1. 推動、督導和考核施政方針和工作計畫等決策事項。 2. 決定人事管理業務事項。 3. 決定歲計、會計和統計業務事項。 4. 指揮監督所屬各單位的工作事項。 5. 處理重要案件或臨時發生的重大案件的緊急措施事項。 6. 處理其他相關的重要事務,包括決策或處理上級交辦的事項。 這些權責主要涉及到隊長在組織、管理和指揮工作中的角色。隊長需要確保施政方針和工作計畫得到有效推動和執行,並對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統計業務進行決策。此外,隊長還需要指揮和監督所屬單位的工作,以及處理重要案件或緊急情況下的措施。最後,隊長需處理其他相關的重要事務,包括上級交辦的事項。 參考資料: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9 條規定:「隊長之權責如下: 一、施政方針、工作計畫之推動、督導及考核等決定事項。 二、人事管理業務之決定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消防署基隆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