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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准緩召者,如緩召期限屆滿,而緩召原因尚未消滅,得檢具緩召證明書及有關證件,依原申請程序申請延長,由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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