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沼、墓地之估價,以比較法估價為原則。無買賣實例者,得以附近土地價格為基礎,考慮位置、形狀、利用狀況等差異,比較推估之。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95 條」,當估價池沼或墓地時,以比較法估價為原則。如果沒有相關的買賣實例,則可以以附近土地的價格為基礎,考慮位置、形狀、利用狀況等差異來進行比較推估。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附件的「不動產估價師事務範圍及法定作業程序」第 9 點,針對規定的特殊類型土地或建物,若無買賣實例,可以適當地比較類似或附近的土地或建物來進行估價。這可以確保估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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