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39條,該條規定如下: 1. 都市計畫樁位附近地形地物檢測規定如下: 一、圖上地物平面位置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五毫米。 二、圖上兩地物間之距離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七毫米。 根據上述規定,附近地形地物與樁位之測量應遵守一定的誤差限制。地物平面位置誤差不得超過0.5毫米,表示在地物的測量上,其位置與圖上的位置差異不能超過該數值。兩地物之間的距離誤差則不得超過0.7毫米,表示兩個地物之間的距離和圖上的距離差異不能超過該數值。 2. 如誤差超過前項規定,由有關單位會同檢測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地形地物測量的誤差超過所限定的範圍,則由相關單位會同檢測部門進行處理。這意味著需要對測量結果進行檢查和校正,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 參考資料: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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