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變更設計者,應按變更部分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
根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建造執照和雜項執照的規費是根據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的千分之一收取。而對於變更設計,則應根據變更部分的千分之一收取規費。 這個資料不提供有關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的內容或相關範例的具體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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