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學生、士官、士兵依前條規定應服軍常服時,如值盛暑,得服軍便服,當操作時,學生得服操作服,士官、士兵得服軍便服;學生應佩其年級標誌,士官、士兵應佩其科別、階級臂章。
海軍服制條例第29條規定,海軍學生、士官、士兵在應服軍常服的情況下,如遇到盛暑天氣,可以改穿軍便服。當進行操作時,學生可以穿著操作服,而士官和士兵可以穿著軍便服。此外,學生應佩戴年級標誌,士官和士兵應佩戴科別和階級臂章。 根據海軍服制條例,學生、士官、士兵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選擇穿著不同的服裝。例如,在盛暑天氣下,他們可以選擇穿著較為輕便的軍便服。學生在操作時可以穿著操作服,以方便他們進行實際的學習和訓練。此外,他們還需根據自己的年級或階級佩戴對應的標誌,以識別身份和職責。 參考資料:《海軍服制條例》(日期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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