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服制條例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禮服之服用時如左: 一、迎送總統時。 二、受任命後謁見總統或長官時。 三、就職或卸職時。 四、隨從總統蒞臨機關、部隊、艦艇、學校時。 五、訪候或答候外國軍艦或其他重要文武官員時。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禮服之服用時如左: 一、迎送總統時。 二、受任命後謁見總統或長官時。 三、就職或卸職時。 四、隨從總統蒞臨機關、部隊、艦艇、學校時。 五、訪候或答候外國軍艦或其他重要文武官員時。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