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七、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期間,文宣、網路傳播不實訊息之案件,司法警察機關應先審查,是否屬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等情後,依下列各款處理: (一)涉有刑事犯罪者,移送檢察署偵辦。 (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者,函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三)不符前二款情形者,通知當地選舉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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