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39

快速跳轉

三十九、辦公處所內除吸菸區(室)外,應禁止吸菸,並於進出口處設置禁菸標示。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第39條,辦公處所內除了指定的吸菸區(室)以外,吸菸是被禁止的,且在進出口處應設置禁菸的標示。吸菸區(室)必須要有明顯的區隔和標示。 以今的規定來說,辦公處所內是禁止吸菸的,除非有特別指定的吸菸區(室)。並且在進出口處,會有標示禁菸的標誌。吸菸區(室)必須要有明顯的區隔和標示,這樣才能讓人容易辨識。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第 39 條規定:「三十九、辦公處所內除吸菸區(室)外,應禁止吸菸,並於進出口處設置禁菸標示。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管理作業要點第 3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