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院政府資訊閱覽室開放時間為本院上班日之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
根據最高法院辦理政府資訊公開作業閱覽須知第3條,本院政府資訊閱覽室的開放時間是在本院上班日的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以及下午二時至五時。這表示只有在這些時間內,公眾才能進入最高法院的政府資訊閱覽室查閱所需的資料。具體範例資料可在最高法院的官方網站或政府資訊公開平台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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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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