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為因應公務參考需要,各法官及各科室得填寫「增購書籍建議單」(如附件),送文書科彙整後簽報審核小組,並經院長核定後,於本院編列之購書預算內購置。
根據提供的內容,無法回答有關懲戒法院圖書採購要點第4條的問題。缺少相關法條或範例來進行釋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