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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徵收科掌理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清欠執行等事宜。分設六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徵收一股: (一)分局、稽徵所有關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徵收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 (二)總局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補、退及免稅案件(含違章案件)之造冊、造單。 (三)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責任目標之編配及督導。 (四)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五)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所得稅、營業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二、徵收二股: (一)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徵收業務之規劃。 (二)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開徵案件(含違章案件)造單、造冊、送單、補單。 (三)遺產稅、贈與稅之延期、分期、應繼分之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等更正及行政救濟案件之管制及核定稅額開徵。 (五)遺產稅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之處理。 (六)遺產稅及贈與稅擔保案件之處理及同意移轉證明書之核發。 (七)遺產稅及贈與稅比率代繳案件之處理。 (八)遺產稅及贈與稅開徵案件之清查。 (九)其他有關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徵收業務之處理。 三、劃解退稅股: (一)退稅作業之擬訂及執行。 (二)有關公庫代收稅款報表編製之輔導及催報。 (三)各項稅款劃解科目之審核及辦理轉正。 (四)外縣市代收稅款之解繳及代收外縣市稅款之處理。 (五)各項稅捐徵收狀況之統計。 (六)退稅款項之核發及寄送。 (七)已兌領退稅憑單之處理。 (八)分局、稽徵所有關退稅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退稅業務之處理。 四、欠稅清理股: (一)欠稅清理業務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欠繳罰鍰摯發債權憑證案件之查報財產及清理。 (三)限制出境案件之管制及處理。 (四)遺產稅、贈與稅、外僑綜合所得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等欠稅案件之移送執行保全、執行憑證保管、清理。 (五)遺產及贈與稅繳清證明書之核發。 (六)債權登記及參與分配。 (七)分局、稽徵所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八)逾核課、逾徵收期間稅款註銷事項。 (九)其他有關欠稅清理業務之處理。 五、執行一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件之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引導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 六、執行二股 (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行政執行處配合辦理滯納及罰鍰案件之執行。 (二)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執行作業之管制。 (三)執行績效之統計。 (四)現金、支票、郵政劃撥、郵政匯票、電匯等方式繳納滯納稅款及罰鍰案件之處理。 (五)配合行政執行處辦理財產之查封及拍賣等事項。 (六)受理現金繳納海關稅款及罰鍰執行案款暨個案協助偏遠地區之引導執行。 (七)鉅額欠稅案件之專案追查。 (八)配合執行事項之規劃及管制。 (九)其他有關執行事項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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