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對於財務收支,應依法定預算嚴密控制,對於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物品之增減、保管、移轉應依規定程序切實查核,如發現與預算計畫不符或不盡不實不法之情事,應依會計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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