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車輛:以集中管理為原則,憑申請單派遣,其油料依照上峰標準規定覈實核發。
根據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第 79 條,有關交通車輛的使用,原則上是以集中管理為主。使用者需要提出申請單,並根據上峰標準的規定核發相應的油料。具體的範例需要查閱最新的相關資料才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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