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第七組、第八組、稽核室、法務室、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根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第3條的規定,該委員會下設有第一組到第八組,以及稽核室、法務室、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和政風室等單位。這些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例如組織架構、稽核、法律事務、資訊管理、秘書工作、人事管理、會計事務和政風建設等。這些單位的設置和職責都由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而制定。在具體執行中,各個單位將按照其職責範圍進行工作和協作,以確保證券和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行和監管工作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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