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各科、室: 一、綜合規劃科。 二、服務科。 三、審查一科。 四、審查二科。 五、審查三科。 六、審查四科。 七、徵收科。 八、法務一科。 九、法務二科。 十、稅務資訊科。 十一、秘書室。 十二、人事室。 十三、會計室。 十四、監察室。 十五、政風室。 前項各科、室為應業務需要,得分股辦事。
根据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办事细则第3条的规定,该局设有以下科室: 1. 綜合规划科 2. 服务科 3. 审查一科 4. 审查二科 5. 审查三科 6. 审查四科 7. 征收科 8. 法务一科 9. 法务二科 10. 税务资讯科 11. 秘书室 12. 人事室 13. 会计室 14. 监察室 15. 政风室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这些科室是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分股办事。 参考资料: - 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办事细则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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