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局職員管理,依照公務員服務法之有關規定處理,其考勤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根據參考資料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公務員包括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和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因此財政部關稅總局職員也屬於公務員的範疇。 參考法條中並無直接涉及「財政部關稅總局辦事細則第 26 條」,因此無法提供對該條的具體釋義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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