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人事管理事項。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第一股: (一) 組織編制之擬辦。 (二) 任免、遷調事項之擬辦。 (三) 職員銓審、任命案件之擬辦。 (四) 聘僱人員及職員兼職、借調及職務代理人事項之擬辦。 (五) 人力規劃事項之擬辦。 (六) 職名章、職員證與其他有關證件及證明書之製發、收繳。 二、第二股: (一) 勤情之考核及紀錄。 (二) 訓練、進修之擬辦。 (三) 職員出入境及因公出國相關手續之擬辦。 (四) 獎懲案件之核簽及擬辦。 (五) 優秀人員及各項績優褒舉案件之遴存事項。 (六) 加班、差假之核簽、登記、考查與國父紀念月會等各種集會之籌劃、聯繫及執行。 (七) 考續案件之籌辦。 三、第三股: (一) 待遇、福利各項津貼及各項補助費之審核或擬辦。 (二) 退休、撫卹之擬辦。 (三) 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之擬辦。 (四) 自強康樂活動之籌辦及慶生會之擬辦。 (五) 人事資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根據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13條的規定,人事室負責人事管理事項,並分設三個股,各股的職掌如下: 第一股: 1. 組織編制的擬辦。 2. 任免、遷調事項的擬辦。 3. 職員銓審、任命案件的擬辦。 4. 聘僱人員及職員兼職、借調及職務代理人事項的擬辦。 5. 人力規劃事項的擬辦。 6. 職名章、職員證與其他有關證件及證明書的製發、收繳。 第二股: 1. 勤情的考核及紀錄。 2. 訓練、進修的擬辦。 3. 職員出入境及因公出國相關手續的擬辦。 4. 獎懲案件的核簽及擬辦。 5. 優秀人員及各項績優褒舉案件的遴存事項。 6. 加班、差假的核簽、登記、考查與國父紀念月會等各種集會的籌劃、聯繫及執行。 7. 考續案件的籌辦。 第三股: 1. 待遇、福利各項津貼及各項補助費的審核或擬辦。 2. 退休、撫卹的擬辦。 3. 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的擬辦。 4. 自強康樂活動的籌辦及慶生會的擬辦。 5. 人事資料的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的編製。 可以根據以上內容來進行解釋與討論相關法條的運作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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