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倉棧組掌理轄區各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之監管等事宜。分設二課,各課分設二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貨棧、貨櫃集散站之監管。 二、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之監管。 三、貨櫃集散站進出口實櫃、空櫃之監管。 四、扣押貨物及進口貨櫃延誤進站、出口貨櫃 (物) 退關之處理。 五、規費徵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