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棧組掌理轄區各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之監管等事宜。分設二課,各課分設二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貨棧、貨櫃集散站之監管。 二、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之監管。 三、貨櫃集散站進出口實櫃、空櫃之監管。 四、扣押貨物及進口貨櫃延誤進站、出口貨櫃 (物) 退關之處理。 五、規費之徵收。
根據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第7條,倉棧組的職掌包括監管貨棧、貨櫃集散站和保稅倉庫等事宜。其中,分設二課,每課又分設二股,每股的職掌如下: 一、負責監管貨棧和貨櫃集散站的工作; 二、負責監管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工作; 三、負責監管貨櫃集散站進出口實櫃和空櫃的工作; 四、負責扣押貨物以及處理進口貨櫃延誤進站和出口貨櫃退關的事項; 五、負責徵收規費的工作。 根據這些職掌,倉棧組在管理貨棧、貨櫃集散站和保稅倉庫等方面有相關的權責。 參考資料: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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