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事務管理,悉依事務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
本局事務管理,悉依事務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這表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在處理事務管理時必須遵守相關的事務管理規則。根據這條法規,財政部臺中關稅局必須按照事務管理規則的規定來執行業務。具體的事務管理規則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根據一些裁判書或判決書,可以看出司法院對事務管理規則的解釋,例如八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台財稅第八三一六四八八七二號函、八十三年七月九日台財稅第八三一六○一三七一號函及八十五年二月七日台財稅第八五一八九四二五一號函。这些函釋強調財政部的解釋具有一定的解釋效力,并且依據上級機關在執行職務時所為之解釋。因此,在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的執行中,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財政部函釋以及司法院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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