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巡查隊掌理抽 (複) 查及巡邏事項。分設四隊,各分隊之職掌如左:一、抽 (複) 驗進 (出) 口及轉運 (口) 貨物 (櫃) 。 二、複驗入 (出) 境旅客、船機人員行李。 三、抽 (複) 驗進 (出) 口郵包。 四、抽 (複) 查進 (出) 口船舶、航空器。 五、抽查私貨倉庫、逾期貨倉庫貨物。 六、抽查免稅商店及保稅倉庫貨物。 七、抽查海關管理保稅工廠保稅原料、半成品、在製品及成品。 八、處理密報案件。 九、日、夜間機動巡邏轄區水域、碼頭、倉庫及貨櫃集散站。 十、其他交辦、協辦事項。
根據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第17條,機動巡查隊的職掌包括以下項目: 1. 抽(複)驗進(出)口及轉運(口)貨物櫃:負責抽檢進出口貨物和貨櫃,以確保其合法性和符合相關法規。 2. 複驗入(出)境旅客、船機人員行李:負責複查檢查入境和出境旅客、船舶和航空器的行李,以確保其安全和合法性。 3. 抽(複)驗進(出)口郵包:負責抽查檢查進出口郵包,以確保其中的物品符合相關法規。 4. 抽(複)查進(出)口船舶、航空器:負責抽查檢查進出口船舶和航空器,以確保其合法性和符合相關法規。 5. 抽查私貨倉庫、逾期貨倉庫貨物:負責抽查檢查私貨倉庫和逾期貨倉庫中的貨物,以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 6. 抽查免稅商店及保稅倉庫貨物:負責抽查檢查免稅商店和保稅倉庫中的貨物,以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 7. 抽查海關管理保稅工廠保稅原料、半成品、在製品及成品:負責抽查檢查海關管理的保稅工廠中的保稅原料、半成品、在製品和成品,以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 8. 處理密報案件:負責處理收到的密報案件,進行相應的調查和處理。 9. 日、夜間機動巡邏轄區水域、碼頭、倉庫及貨櫃集散站:負責日夜巡邏所管轄的水域、碼頭、倉庫和貨櫃集散站,以維護相關區域的安全和秩序。 10. 其他交辦、協辦事項:負責執行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以上解釋參考財政部高雄關稅局公布的《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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