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左列各組、室、隊、分局、支局: 一、進口組。 二、出口組。 三、稽查組。 四、倉棧組。 五、緝案處理組。 六、保稅組。 七、總務室。 八、法務室。 九、資訊室。 十、人事室。 十一、會計室。 十二、政風室。 十三、機動巡查隊。 十四、前鎮分局。 十五、中興分局。 十六、加工出口區分局。 十七、高雄機場分局。 十八、中島支局。 前項各組、分局之下得設課,各室、支局及課得設股,隊得設分隊辦事。
根據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第3條,該局設有十八個組、室、隊、分局、支局,分別為進口組、出口組、稽查組、倉棧組、緝案處理組、保稅組、總務室、法務室、資訊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機動巡查隊、前鎮分局、中興分局、加工出口區分局、高雄機場分局、中島支局。此外,每個組、分局下可再設課,室、支局及課可設股,隊可設分隊辦事。 參考資料: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辦事細則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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