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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所得稅法 第 14 條

  1. 1.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一類:營利所得: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合作社社員所獲分配之盈餘、其他法人出資者所獲分配之盈餘、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合夥人每年度應分配之盈餘、獨資資本主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及個人一時貿易之盈餘皆屬之。 合夥人應分配之盈餘或獨資資本主經營獨資事業所得之盈餘,應按核定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之。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其帳簿、憑證之查、收入與費用之認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但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該扣除額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該必要費用,以其餘額為所得額: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三)職業上工具支出: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二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二、依前款規定計算之薪資所得,於依第十五條規定計算稅額及依第十七條規定計算綜合所得淨額時,不適用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之規定。 三、第一款各目費用之適用範圍、認列方式、應檢具之證明文件、第二目符合規定之機構、第三目一定金額及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方法、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四、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五、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第四類:利息所得: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 一、公債包括各級政府發行之債票、庫券、證券及憑券。 二、有獎儲蓄之中獎獎金,超過儲蓄額部分,視為存款利息所得。 三、短期票券指期限在一年期以內之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與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 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為利息所得,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第五類: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財產出典典價經運用之所得或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之權利金所得: 一、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二、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地上權取得之各種所得,視為租賃所得。 三、財產出租,收有押金或任何款項類似押金者,或以財產出典而取得典價者,均應就各該款項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四、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五、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第六類: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全年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 一、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二、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贈與而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個人購買或取得股份有限公司之記名股票或記名公司債、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或銀行經政府核准發行之開發債券,持有滿一年以上者,於出售時,得僅以其交易所得之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 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 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第九類:退職所得: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收入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收入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一、一次領取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二)超過十五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三十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第十類:其他所得: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2. 2.前項各類所得,如為實物、有價證券或外國貨幣,應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或認可之兌換率折算之;未經政府規定者,以當地時價計算。
  3. 3.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有自力經營林業之所得、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一次給付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超過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部分及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給予之補償等變動所得,得僅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4. 4.第一項第九類規定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其公告方式及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準用第五條第四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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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14 條將個人綜合所得分為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中獎、退職、其他共十類所得。

Q · 所得稅是怎麼把我的收入分類的?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個人全年所得分為十類: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退職、其他所得。各類有不同的費用減除規則與課稅方式,部分(如短期票券、結構型商品利息)採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分到哪一類,決定你被怎麼徵稅。

白話解讀

打開報稅軟體之前,這條法律已經幫你把人生賺的每一塊錢分成了十類。為什麼這個分類重要?因為不同類有不同的扣除額、不同的稅率,有些甚至根本不算進你的綜合所得(變成分離課稅)。你以為股利是薪水的一種?錯,計算方式天差地遠。你以為退休金一次領划算?看完第九類的三段式算法可能要重新評估。你以為自由工作者收入算薪資?律師、設計師、表演者走的是執行業務(第二類),扣除規則和薪資完全不同。最容易忽略的細節:你買的結構型商品和短期票券利息「不併入」綜合所得,代表高所得者這部分的稅率上限被壓在10%。本條不是稅法的入口,是稅法的分流器。你被分到哪一類,決定你被怎麼徵稅。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 14 條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分類性規範,將全年所得區分為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自力耕作漁牧林礦、財產交易、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退職、其他所得共十類,並就各類訂定收入認定與費用減除規則,構成綜合所得稅計算的起點。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退職服務年資(年,未滿半年捨去、滿半年進位)(年)一次領取退職金總額(元)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退休金一次領和分期領哪個划算?

看金額和所得結構。第九類規定一次領用三段式:15 萬×年資以下免稅,15 萬到 30 萬×年資部分半額計稅,超過 30 萬×年資全額計稅。分期領則是全年領取總額減 65 萬後為所得額。年資長、退職金總額大的人通常分期領較有利。退休前 6 個月務必跑試算表。

Q2我是 Uber 司機,收入算薪資嗎?

不是薪資,多屬執行業務所得(第二類),可扣除汽車折舊、油錢、保養費等必要費用。建議設置簡單日記帳、保留加油與保養憑證,國稅局要求舉證時這些就是籌碼。

Q3演藝人員的服裝費、進修費可以扣稅嗎?

可以,這是俗稱名模條款。第三類薪資三項核實減除:職業專用服裝、進修訓練、職業工具,每項以該年度薪資收入 3% 為限。用核實減除就不能再用薪資特別扣除,要算清楚哪邊有利。

Q4所得稅法第 14 條把收入分成幾類?

十類,從第一類營利所得到第十類其他所得,各類扣除規則與課稅方式不同。

Q5退職所得是什麼?

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終身俸等屬第九類退職所得,一次領與分期領計算方式不同。

Q6什麼是分離課稅?

短期票券、結構型商品利息等就源扣繳後不併入綜合所得,例如高所得者這部分稅率上限被壓在較低水準。

Q7名模條款是什麼?

第三類薪資三項核實減除(職業專用服裝、進修訓練、職業工具),各以薪資收入 3% 為限。

Q8我的收入怎麼判斷屬於哪一類所得?

看收入來源與法律關係:受僱領薪是薪資、自己提供專業勞務是執行業務、分配盈餘是營利,依第 14 條十類定義逐筆對照。

Q9退職所得一次領課稅所得怎麼算?

15 萬×年資以下免稅,15~30 萬×年資部分半額,超過 30 萬×年資全額;年資尾數未滿半年捨去、滿半年進位。

Q10執行業務所得要保留哪些憑證?

至少設日記帳一種、取得確實憑證,帳簿憑證至少保存五年,費用列支準用營利事業查核規定。

Q11股利所得申報怎麼選最省?

比較合併計稅(可抵減 8.5%)與 28% 分離課稅,依綜合所得淨額落點擇優,配合第 15 條計算。

Q12執行業務所得 vs 薪資所得差在哪?

執行業務可核實減除直接必要費用(油錢、設備、教材),薪資原則上用特別扣除或三項核實減除,扣除空間差距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退職所得一次領退職所得分期領
計算方式三段式:15 萬×年資以下免稅;15~30 萬×年資部分半額;超過 30 萬×年資全額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65 萬元後為所得額
適合對象年資短、退職金總額較小者年資長、退職金總額大者(每年都可用 65 萬扣除額、邊際稅率分散)
風險高額部分全數計入當年度,可能墊高邊際稅率需評估資金流動性與壽命預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所得税法 第23条〜第35条(10種類の所得区分)
🇰🇷 韓國소득세법 제4조(소득의 구분)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9 类应税所得)
🇩🇪 德國Einkommensteuergesetz (EStG) § 2 Abs. 1(sieben Einkunftsarten)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 1 A(catégories de revenus)
🇺🇸 美國Internal Revenue Code § 61(gross income defined)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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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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