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所得稅法第 二 節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二 節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
第 21 條(帳簿憑證會計紀錄)
  1. 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2. 前項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之設置、取得、使用、保管、會計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 22 條(會計基礎)
  1. 會計基礎,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其公司組織者,得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採用現金收付制。
  2. 前項關於非公司組織所採會計制度,既經確定仍得變更,須於各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第 23 條(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應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因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之特殊情形,呈經該管稽徵機關准者,得變更起訖日期。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68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320
NT$6,480
省 $2,1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逐條白話解說、修法沿革、相關判例,AI 分析看不到這些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所得稅法 第 二 節 帳簿憑證與會計紀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