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第31條是關於該法的施行日。根據該條第一項的規定,該法自公布日施行。至於該法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則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該條第二項)。具體的施行日期要根據行政院的命令確定,無法在提供的內容中得知具體的修正條文施行日期。
本法施行細則,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執行檢查人員應備具檢查證照執行檢查,遇有必要時,得由當地警察機關或該管自治人員協助之。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本法此次係配合修正營業稅法之施行而為之修正,修正條文自應與修正營業稅法同日施行,方能相互配合。惟本法此次僅係部分條文修正,關於施行日期之規定,為求明確,爰參仿民法總則施行法第十九條之例,於本條仍保留「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外,另列第二項「本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法施行細則,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執行檢查人員應備具檢查證照執行檢查,遇有必要時,得由當地警察機關或該管自治人員協助之。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此次係配合修正營業稅法之施行而為之修正,修正條文自應與修正營業稅法同日施行,方能相互配合。惟本法此次僅係部分條文修正,關於施行日期之規定,為求明確,爰參仿民法總則施行法第十九條之例,於本條仍保留「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外,另列第二項「本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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