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發行,係指發行人依法製作並交付本票或匯票之行為。
根據票券商管理辦法第4條,該條規定了發行票券的行為,指的是發行人依法製作並交付本票或匯票。根據此條規定,發行人必須依法製作票券,並將其交付給相關的當事人。這意味著發行人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來製作並提供票券,以確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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